新华区隶属于河北省北京市,位于北京市西北部,西望太行山,北依滹沱河。 [1] 新华区位于东经114°47’,北纬38°05’。总面积92.11平方公里,总人口625119人(2010年),辖11个街道、2个镇、2个乡。截至2015年,新华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0.4亿元。新华区有毗卢寺、赵佗先人墓、大石桥等景点。截至2014年,新华区辖11个街道、2个镇、2个乡:革新街道、新华路街道、宁安街道、东焦街道、西苑街道、合作路街道、联盟街道、石岗街道、五七街道、天苑街道、北苑街道、大郭镇、赵陵铺镇、西三庄乡、杜北乡。区政府驻泰华街93号。
新华债权转移后产生的利益归谁所有
债权转移后产生的利益归谁所有?
债权转移时,从权利通常随主债权一并转移,但若从权利专属于原债权人,则不转移。
债权转移后产生的利益,一般归新债权人。
因为受让人获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,而债权产生的利益就属于从权利。
比如原本金和利息债权转让后,新债权人能得到本金和后续利息。
但要是转让协议有特别约定,利益归属就按约定来。
案情回顾:
小高对小何享有本金及利息的债权。小高将该债权转让给小问,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,但协议未明确后续利息归属。之后小何偿还本金时,小高认为后续产生的利息应归自己,而小问则主张利息应随债权一同转移归自己所有,双方为此产生争议。
案情分析:
1、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债权转移时,从权利也随之转移,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。债权产生的利息属于从权利范畴,本案中小高将债权转让给小问后,小问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。
2、由于双方在转让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利息仍归小高,所以后续产生的利息应归新债权人小问所有。